针对全国人大代表范鹏提出的《关于加快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进程的建议》,应急管理部予以答复。近日,应急管理部官网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547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研究提出“1+5”法律体系骨干框架
《答复》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清晰擘画了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宏伟蓝图。
《答复》指出,应急管理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的支持指导下,全力推动完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在对法律法规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1+5”(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消防法、应急救援组织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骨干框架。同时,积极与立法机关对接,按照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骨干框架的规划,及时报送推进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计划建议。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修改起草
关于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答复》称,在立法机关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过程中,配合开展深入研究,就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应急响应与指挥体系、强化监测与预警措施、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机制、改进事后恢复与调查评估等具体内容提出了建议。
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答复》称,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要求,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关于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答复》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初稿)》,草案初稿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化工园区、物流园区规划布局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目前正在按照立法程序抓紧推动。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制定工作,进一步深入研究并积极推动制定修改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qddfxfpx.com/articledetail-578657.Html
相关推荐:
国考战报 | “通关”刷屏,心得分享,学员群上演实操高分秀!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南宁清大东方助力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资讯公告
2022-02-25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中国应急管理部
针对全国人大代表范鹏提出的《关于加快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完善进程的建议》,应急管理部予以答复。近日,应急管理部官网公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547号建议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研究提出“1+5”法律体系骨干框架
《答复》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坚持依法管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抓紧研究制定应急管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清晰擘画了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宏伟蓝图。
《答复》指出,应急管理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的支持指导下,全力推动完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在对法律法规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1+5”(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消防法、应急救援组织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骨干框架。同时,积极与立法机关对接,按照应急管理法律体系骨干框架的规划,及时报送推进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建设的计划建议。
积极开展法律法规修改起草
关于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答复》称,在立法机关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过程中,配合开展深入研究,就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应急响应与指挥体系、强化监测与预警措施、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机制、改进事后恢复与调查评估等具体内容提出了建议。
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答复》称,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要求,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明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关于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答复》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部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草案初稿)》,草案初稿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强化化工园区、物流园区规划布局安全管理,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管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目前正在按照立法程序抓紧推动。
下一步,应急管理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修改、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制定工作,进一步深入研究并积极推动制定修改应急救援组织、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和人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qddfxfpx.com/articledetail-578657.Html相关推荐:
国考战报 | “通关”刷屏,心得分享,学员群上演实操高分秀!
河北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2022年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公告
南宁清大东方助力南宁市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指导中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